


被控推销“标示外”药物
医药巨头被开天价罚单
多年来,美国医药巨头强生公司因为不实推销和贿赂而受到联邦政府的调查和指控,双方展开了长达10年的诉讼长跑。11月4日,美国司法部和强生公司达成延迟起诉解决方案,强生公司因多项民事和刑事指控被罚22亿美元巨款。
强生公司被控向市场推销“标示外”药物,包括抗精神病药物维思通、抗精神分裂症药物芮达和治疗心脏衰竭的奈西立肽。“标示外”药物未经临床试验认可,因而被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禁止向市场推广。
这是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医药欺诈案件之一。强生公司收到的22亿美元罚单中,包括4.85亿美元刑事处罚,以及赔偿联邦政府和数个州政府的17亿美元民事处罚。
“强生公司的涉案行为危害了病人的健康和安全,损害了公众信心。”美国司法部长霍尔德说,“22亿美元的处罚彰显了司法部防范和打击各类医药欺诈的决心,同时也表明,任何违反法律和触碰美国民众健康底线的医药公司,都将会被绳之以法。”
借不实推销海外贿赂获利
海外贿赂史追溯至上世纪
虽然美国联邦法律禁止医药企业向市场推广“标示外”药物,但医生仍可在处方中向病人开具这类药物,这为医药企业不实推销提供了“灰色空间”。
对强生出品的维思通,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最初将其认定为“仅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但调查显示,强生公司的一家子公司推广该药物时夸大了疗效,宣称维思通能有效控制老年痴呆患者的精神紧张和狂躁症状。对儿童和精神病患者的“行为疾病”,强生公司也宣称维思通有疗效。
司法部官员表示,强生公司在推广芮达时,对其安全性和疗效“做出了错误和误导性的说明”。对于奈西立肽,强生公司的一家子公司更是采取“极端”手法,向只有轻微心脏疾病、并非奈西立肽治疗对象的患者强行推广该药物。
强生公司还被控通过海外贿赂获利。早在2011年4月,强生公司就因海外贿赂和支付回扣被罚以7000万美元,其中2140万美元为司法部做出的刑事处罚,4860万美元为证券交易委员会追缴的不法获利。
调查显示,强生公司的海外贿赂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
1998年,强生公司的子公司就被控向希腊和罗马尼亚的医生行贿,让前者选用该公司的外科移植物,让后者在开具处方时选择强生的药品。强生旗下的公司还向波兰的医生和医院行贿,以赢得相关医药合同。
据报道,强生公司曾向萨达姆执政时期的伊拉克政府支付回扣,以便获得联合国[微博]“石油换食品”计划中的19项合同,支付的回扣高达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