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连江县委宣传部
连委宣综〔2013〕25号
中共连江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开展“最美
连江人”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党工委、县委农办、文明办,县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科技文体局、广电局、住建局、交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四个经济开发区:
经县委领导同意,现将《开展“最美连江人”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连江县委宣传部
2013年7月23日
开展“最美连江人”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典型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典型宣传工作,弘扬社会正气,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最美连江人”系列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办单位
“最美连江人”评选活动由县委宣传部主办,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党工委、县委农办、文明办,县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科技文体局、广电局、住建局、交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四个经济开发区协办。
二、评选原则
1.本次评选旨在深化我县典型宣传工作,推动诚信连江建设,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本次评选重在选出连江最具心灵美的代表人物,获奖代表必须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具有人格感染力和道德影响力,事迹感人;
3.本次评选重在考核候选人的社会公信力,获奖代表必须群众公认,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经得起各方面考验,本人无违法违纪现象;
4.本次评选除“最美农民工”外的其他类别侯选人工作单位和户籍地必须在本县范围内。
三、评选类别
“最美连江人”评选活动分为9个类别,分别是:最美乡村文化员、最美志愿者、最美环保人、最美医生(护士)、最美乡村教师、最美新连江人、最美农民、最美司机、最美人民警察。“最美连江人”每季度评选一次,将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情况,推出重点内容。
四、推荐条件
(一)最美乡村文化员
1.在编或正式聘用的乡镇文化站业务骨干或村级文化协管员,从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6年以上;
2.德艺双馨,具有文艺专长,在传帮带上有突出成效;
3.文化组织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在本乡镇具有较大影响。
(二)最美志愿者
1.从事志愿服务5年以上(含)的在册志愿者;
2.热衷志愿服务事业,淡泊名利,乐于奉献;
3.长期坚持志愿服务,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500小时以上,事迹感人。
(三)最美环保人
1.长期积极传播环保理念,推动环境质量改善,事迹在市级以上(含)媒体报道过,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
2.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具有突出贡献;
3.具有鲜明的环保公益形象,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四)最美医生(护士)
1.从事医护工作5年以上(含);
2.医术高明,精益求精,在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上业绩突出;
3.医德高尚,视病人为亲人,在为患者排忧解难上奉献大爱,得到广泛认可。
(五)最美乡村教师
1.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长期扎根边远山区、海岛;
2.师德高尚,关爱学生,敬业奉献,在教书育人上事迹感人。
(六)最美人民警察
1.战斗在基层一线的公安干警(含武警、边防武警、消防武警);
2. 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在各种公安行动中英勇无畏,不怕牺牲,表现突出,具有影响力大的感人事迹。
(七)最美新连江人
1.爱岗敬业,具有专长,在我县务工3年以上;
2.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或在企业发展中贡献突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影响力大的感人事迹。
(八)最美农民
1.长期扎根农村,为人淳朴,与邻里关系和睦;
2.品德高尚,乐于助人,具有影响力大的感人事迹。
(九)最美司机
1.驾龄在5年以上(含),有固定驾驶员职务;
2.遵守交通规则,无重大交通事故和交通违规情形;
3.为人和善,乐于助人,具有影响力大的感人事迹。
五、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层推荐的方式,推荐对象经乡镇、单位推荐后,在连江电视台、连江新闻网、“连江在线”上进行公示。
2.综合评价。活动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连江县典型宣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组委会,对推荐的候选人对象进行综合评价,筛选确定入选候选人。
3.命名表彰。由组委会对“最美连江人”给予表彰,颁发证书,在连江电视台、连江新闻网、“连江在线”开设评选专栏或专题进行宣传报道,并适时向上级媒体推荐宣传。
六、进度安排
1.7月下旬下发《关于推荐“最美连江人”候选者的通知》,推荐时间截止7月31日。
2.8月初对所有候选人在连江电视台、连江新闻网、“连江在线”上进行公示,同时送纪委、综治委、计生委审核。
3.8月中旬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确定第一批入选候选人。
4.9月初进行颁奖并在连江电视台、连江新闻网、“连江在线”进行宣传。
七、组织工作
1.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党工委、县委农办、文明办,县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科技文体局、广电局、住建局、交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四个经济开发区以及连江县典型宣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的“最美连江人”系列评选活动组委会,由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任组委会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宣传科。
2.各乡镇、单位工作分工:
(1)各乡镇党委结合本乡镇工作实际,按照评选原则和推荐条件,选择其中5个类别各推荐1名候选人(即共5名候选人),其中至少1名最美农民,以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上报同样数量的候选人;
(2)县公安局推荐5名“最美人民警察”,以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上报2名候选人;
(3)县直机关党工委和交通局各推荐3名“最美司机”,以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上报2名的候选人;
(4)县委文明办和团县委各推荐2名“最美志愿者”,以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上报同样数量的候选人;
(5)县教育局推荐10名“最美乡村教师”,以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上报2名的候选人(配合教师节开展专题宣传);
(6)县卫生局推荐5名“最美医生(护士)”,以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上报同样数量的候选人;
(7)科技文体局负责推荐3名“最美乡村文化员” ,以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上报同样数量的候选人;
(8)县委农办负责推荐2名,各乡镇党委各推荐1名“最美农民”。以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上报同样数量的候选人;
(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个经济开发区各推荐1名“最美新连江人”,以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上报同样数量的候选人;
(10)县环保局和住建局(环卫所)各推荐2名“最美环保人”,以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上报同样数量的候选人。
八、工作要求
1.各乡镇党委、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最美连江人”评选活动,把它作为唱响主旋律的重要工作来抓,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服务连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要认真研究,严格把关,做好推荐工作。
2.推荐的候选人不仅要考量业绩贡献,更要突出心灵美的内涵,具有社会公信度和影响力,事迹真实感人,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
3.推荐的候选对象应经乡镇党委、县直有关单位审核后上报,并加盖公章;所有推荐对象应填写《最美连江人评选推荐表》。主要事迹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仅体现最感人的事迹,具体事迹1500字左右另外附后。推荐表、主要事迹、具体事迹均须打包上报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要上报1张彩色照片电子文档,照片要体现工作或劳动场面,部分候选人没有条件上报照片电子文档的,申报乡镇、单位要协助完成。电子文档可报送至公共邮箱Ljxcbxckgg@126.com,推荐表也可到该公共邮箱下载,密码26132382,联系人:王海峰,电话:26132382。
附件:《最美连江人评选推荐表》
附件
最美连江人评选推荐表
所在乡镇、单位: 推荐类别:最美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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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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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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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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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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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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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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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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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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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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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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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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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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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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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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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300字左右) |
(具体事迹1500字左右可附后) |
奖励表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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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乡 镇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组委会 意 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