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市容市貌督查情况通报
4月30日,县创建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县城区农贸市场和主要交通路口等实地点进行督查,现将督查中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一、属凤城镇职责范围:
1、凤尾农贸市场:
场内管理无序,处于放任状态。场内污水横流,积水较多;水果批发市场包装纸、白色塑料泡沫散落满地,垃圾随处堆放;海鲜批发摊位、卖肉摊位特别脏乱,垃圾随处堆放。
‚占道经营严重。南北两侧大门通道都有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通道拥堵;南大门通道电动车、自行车乱停放。
ƒ南北两侧大门通道墙壁“牛皮癣”、乱张贴等依然没有清理。
④市场内车辆乱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运货车、小车等乱停放。
2、凤城农贸市场外的南面通道:小摊贩占道经营严重,明天蔬菜超市、卖鱼摊点、卖糯米饭、年糕摊点等周边均存在垃圾乱堆放现象,卫生状况差。
3、属侨隆农贸市场职责范围:
场内管理无序,处于放任状态:
“脏、乱、差”现象严重。场内各条通道均有垃圾乱堆放。
②占道经营严重。场内南侧通道占道经营特别严重。
ƒ商品无明码标价。
二、属经贸局职责范围:
凤城农贸市场:
占道经营。市场北边入口卖枇杷、荸荠等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荸荠皮等废弃物散落满地;南边入口有蔬菜摊点占道经营。
‚垃圾未及时清理。海鲜摊位存在垃圾乱堆放,比较脏乱;水果批发摊点果皮较多,没有及时清理;禽类摊位有垃圾堆放,卫生较差。
ƒ商品无明码标价。
三、属工商局职责范围:
北门农贸市场:
占道经营。市场入口有水果摊点占道经营,荸荠皮散落满地。
‚车辆乱停放。在大门口和摊位通道,都存在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乱停放现象。
ƒ垃圾未及时清理。蔬菜摊位有垃圾堆放,摊位通道间垃圾未及时清理。
④商品无明码标价。
四、属公安局职责范围:
1、车辆乱停放问题。莲荷东路、文山路等乱停车现象比较严重。莲荷东路电动车、人力三轮车、黑摩的等沿街随处乱停放;文山中路沿街乱停放小车的车牌号有:闽A.05X76、闽A.UF130、苏E.DR763等;河乾路口(往莲荷西路方向约15米处)有一辆未悬挂车牌号的白色桑塔纳轿车沿街乱停。
2、行人、电动车、运客三轮车有闯红灯现象。河乾路口、龙事达路口、丹凤路口和北岳路口等,均存在行人、电动车、运客三轮车等闯红灯现象。
3、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河乾路口、龙事达路口、丹凤路口和北岳路口等,均存在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
五、属住建局职责范围:
1、原种子公司改建的临时市场:场内垃圾乱堆放,一大片水体已发黑的积水,依然没有整改、清理。
2、兴福兴超市(816路)占道经营。超市朝青年路边门,货车占道卸货,纸皮等杂物侵占边门两侧的绿化带。
3、安通楼下贩卖“百花草益寿茶”的流动摊点,长期占道用喇叭叫卖,严重扰民。
上述问题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抄送:县四套班子领导,文明委成员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