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容市貌督查情况通报
6月27日,县委副书记张金潮带队对县城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县委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文明办、公安局、住建局、经贸局、卫生局、交通局、凤城镇等单位领导参加本次督查活动。张副书记一行对北岳路口交通岗、玉泉山公园、闽运车站、鲤鱼山社区、人民广场、凤尾农贸市场、凤城农贸市场、侨隆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将督查中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一、属住建局职责范围:
(一)人民广场(园林所)
1、沿河漫道、公园内多处绿化没修剪,杂草丛生,整体绿化较乱,不美观,要求及时修剪美化。
2、广场地面有大量口香糖渣渍,要求及时清除。
(二)玉泉山公园(园林所)
1、左侧小道不平,出现水洼积水现象。要求予以修整。
2、公厕旁香蕉林枯叶较多,要求清理。
3、牛皮癣清理不够彻底(有马队广告),路边垃圾有碍观瞻,要求以文明公益宣传广告覆盖。
二、属凤城镇职责范围:
(一)凤尾农贸市场
1、入口处占道经营。
2、入口处两侧墙面牛皮癣、乱张贴现象严重。要求及时清理或用公益广告进行覆盖。
3、乱停车现象严重。
4、消防安全存有隐患:各摊位照明灯罩多为硬纸片或泡沫箱。且有乱搭线现象。
(二)侨隆农贸市场
1、入口处停放有两辆三轮车,影响出入。
2、市场内有占道经营,占用消防通道。
3、文明公益广告总量不足。
三、属工商局职责范围:
北门市场:无序,占道经营严重。
四、属公安局职责范围:
1、北岳路口:行人闯红灯现象时有出现。
2、摩的、三轮车等乱停靠、不遵守交通规则。
3、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员多没配戴安全帽。
五、属交通局职责范围(闽运车站):
1、安检处保安没有尽职责,多名吸烟乘客进入候车厅。
2、便民服务处(志愿服务站)便民设备不够完善。
3、长途客运车厢体尚未张贴文明宣传标语。
六、属水利局职责范围:
人民广场北侧内河:1、污染严重,有大量漂浮物,异味较重。2、北侧堤坝有一段垮塌,危及过往群众安全。
上述问题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于7月3日前反馈到县创建办、县委督查室、县府督查室和效能办。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依照连委办[2014]8号文件《连江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奖惩暂行办法》规定,将给予相关责任单位黄牌警告。
抄送:县四套班子领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文明委成员单位、省市文明单位、各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