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日,吴德泉副县长带队对县城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政府办、卫生局、城管大队、民政局、爱卫办、食药监局、质检局、凤城镇等单位领导参加本次督查活动。吴副县长一行对龙华一期、鲤鱼山社区、中医院、西南街、县医院等场所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属土地局职责范围:
江山豪庭小区北门前地块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该地块土地局已征用。
二、属交通局职责范围:
江滨路段(江山豪庭至观音阁路段)见混合垃圾。
三、属敖江镇职责范围:
阳光假日大酒店门前(白沙村地块)见混合垃圾。
四、属环卫所职责范围:
军休所门口无人清扫,长期以来是县环卫所负责清扫。
五、属水利局职责范围:
防洪堤(龙西路与江滨路交接处)见混合垃圾。
上述问题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于7月10日前反馈到县创建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效能办。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依照连委办[2014]8号文件《连江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奖惩暂行办法》规定,将给予相关责任单位黄牌警告。
抄送:县四套班子领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文明委成员单位、省市文明单位、各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