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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入选全国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

http://www.ljxww.com  2021-11-08 10:24:16   来源:厦门晚报  【字号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厦门位列其中,也是福建唯一的入选城市。第一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

通知提出,此次试点,旨在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区试点城市(区)编制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重点项目、实施时序和保障措施,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每季度报送试点工作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搭建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推动试点城市之间的交流,及时向全国推广试点经验 。

试点内容

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

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创新土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分类探索更新改造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鼓励制定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标准规范。

21个城市(区)更新试点名单

北京市、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潍坊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记者 王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