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晓声 通讯员 陈金来
连日来,一条好消息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滨水小区的2万多名住户中口口相传:滨水小区保障房工程荣获中国建筑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鲁班奖”!
滨水小区是福建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监管、提升品质的一个范例。近年来,福建省坚持把预防腐败工作融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环节,做到完善制度、依法依规、阳光操作、严格督查,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高效廉洁,圆了群众“安居梦”。
安全、品质、资金三重监管
集美湖畔,风景如画。为5000多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的滨水小区,就坐落在这里。“鲁班奖”的获得,是对全省保障房建设的肯定和鼓舞。
福建省委、省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汇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研、现场视察,对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和后续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保障房建设列为纠风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质量是保障房建设的底线。质量出了问题,就把好事办坏了!”福建省纪委常委惠学京一语中的。
福建省先后出台18份规范性文件,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建立“业主、政府、社会”三方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让群众住上安心房。
记者看到,由福建省住建厅发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对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配套、装修与性能、施工与验收等方面的标准都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多项标准超过普通商品房。
该省实施省、市、县三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制度和保障房质量安全巡查制度,仅省里每年就组织巡查4次,对质量安全实行“零容忍”。
为加快保障房建设进度,该省相关部门与各个设区市政府签订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建立月考评、月通报制度。同时,对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近三年来,福建省年年超额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截至去年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保障到户105万户,一大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高挂“两张图”,严把“准入关”
在福建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记者看到两张“流程图”。一张是保障房分配信息公开流程图,一张是保障房配租配售流程图。
分配信息公开流程图上,分配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等六个环节全程公开;配租配售流程图则标明申请、初审、公示、复审、复核公示、登记、选房等流程,并对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标注。
双图合璧,阳光透明。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在保障分配公平上推出了多项举措。例如,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等等。
“准入”之后,房屋的座位朝向也是申请对象关心的热点问题。在选房环节,该省实施公开摇号,纪检监察机关、保障对象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全程参与监督。
该省各地还积极借助信息技术,构筑保障房分配使用的监管体系。厦门市研发网上展示、网上看房和网络申请等三个信息系统,对申购家庭信息采集、审查、打分、复核等环节全程“留痕”,确保选房分房的公开平等,实现配租配售的“零投诉”。
保障房既要“住得进”,还要“退得出”。该省严格落实保障房退出机制,实施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对廉租住房保障情况每年复审一次,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情况每3年复审一次,住建部门会同民政部门进行复核。对已保障家庭享受保障的资格、方式、额度等及时予以调整,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实施退出管理。
几年来,全省共对不符合条件的3000多户保障房住户予以清退。
不光“住得上”,还要“住得好”
2012年6月,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对福州、漳州、泉州三地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问题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涉及党员干部30多人。
一石激起千层浪。对违规行为的坚决查处,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也为动机不纯者敲响了警钟。
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多次联合省住建厅、省纠风办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等与民争利行为,以及工作失职渎职导致保障性住房被骗租骗购等问题。
不光“住得上”,还要“住得好”。2012年,该省推出《保障性住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对保障房配套设施实行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运行,“和谐”成为该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的全新理念。目前,已有泉州市见龙亭小区等9个环境优美、配套齐全、注重人文关怀的保障房项目被评为全省首批“和谐人居”示范试点小区。
福建省还在健全信用体系、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明确规定: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发现有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企业,一律清除出保障房建设市场;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列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对骗租骗购行为,一经查出,立即取消保障资格,并且5年内不得再申请。
从“快”到“好”,从注重建设到注重分配,从制度规范到法制建设……在厦门出台《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福建省认真总结经验,正抓紧制订《福建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期用不断完善的制度体系,把保障房的建设、管理、使用纳入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