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连江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部署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工作。
会上,连江县检察院党组从正确认识“两个责任”的意义和内涵、文件的主要精神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认真探讨关于我院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的制定,并提出三点贯彻意见:一要深刻领会精神。要认真学习、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斗争的全面深入开展。二要准确把握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与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察保障等同研究、同落实、同检查。院党组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到主动抓、领导抓、具体抓。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好办案基本规范、机关日常秩序等制度的落实,自觉担负起分管部门和所在科室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三要坚守责任担当。纪检监察部门要牵头制定“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建立有效监督机制。要紧扣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两个重点,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察,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途径和办法,把纪律监督覆盖到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
(邱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