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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海水养殖发泡聚苯乙烯污染整治的建议

http://www.ljxww.com  2016-12-30 09:30:03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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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三学社连江支社:

  2014年,我县海水养殖面积约1.82万公顷,产量约55.13万吨,占养殖总产量的98.9%;初步统计,海水养殖使用养殖浮球(EPS)约100万粒。EPS浮球存在易被海水生物侵蚀、使用寿命短等缺点,整球使用三四年后,即需进行更换。而更换下来的残球又被直接用于牡蛎养殖、海带养殖,如此循环使用,直至这些残球蚀成碎片,四处漂散,造成了海面上大面积的白色污染。

  我县海水养殖EPS污染治理的措施建议:

  1、强化持证养殖制度,理顺养殖海域管理关系。

  建议参照其它县(市)发证管理的办法,由村级提供承包合同,乡(镇)核实后,海洋渔业部门依法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将养殖证直接发给承包养殖户。同时,海洋渔业部门加大对私自占海行为的打击力度,这样才能为以后的规范管理提供一个可靠的平台。

  2、从污染源头抓起,建立EPS浮球限期退出制度。

  一是替换产品的选定及替换补贴。据初步了解,网箱养殖常用的EPS浮球价格约70元/粒,而同样规格的PE浮球是EPS浮球价格的4-5倍,约300元/泣,虽然后者的使用寿命是前者的5倍以上,养殖户出于成本考虑,仍选择使用EPS浮球。因此,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从环保角度出发,每年拨出一定的EPS污染整治专项资金,用于补贴自动申请更换PE浮球的养殖户,鼓励一部分养殖户先行更换EPS浮球,通过连续几年的更换、补助,实现大部分网箱养殖使用PE浮球,为后斯的EPS浮球限期退出打下基础。

  二是EPS浮球限期退出的时间节点及管理措施。考虑EPS浮球的使用年限为3-4年,建议启动EPS浮球限期退出时间设为开始替换补贴的5年后(即第6年开始),依靠每年生产季前的日常管理和养殖证换发的审核把关,杜绝新EPS浮球下海,通过侵蚀、碎化自然淘汰原有浮球,基本可以把住新增EPS浮球的态势,达到PE浮球不断增多,EPS浮球不断减少的目的。

  3、提前预防,多头切断污染传递渠道。有必要对海带和吊蛎养殖的浮球与网箱养殖同时实行替换补贴和限期启动退出,切断EPS污染的传递渠道。

  4、重视回收利用,提高治污效果。EPS是热塑性塑料,回收的EPS将会重新制成EPS粒。要成立专门的机构发动沿海各乡镇村庄打捞、收集废弃EPS,会同替换补贴退下来EPS浮球进行压缩处理后运往厂家,甚至可以联系具体厂家委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