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连江新闻网 >> 今日焦点 >> 国内 >> 正文

闽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至340元

http://www.ljxww.com  2013-03-22 18:46:42   来源:东南网  【字号

  东南网3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近日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2013年新农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我省2013年新农合人均筹资340元,新生儿出生即参合。

  据介绍,2013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4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28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6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乡级、县级、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分别不低于90%、75%、45%。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以设区市为单位的统一补偿方案,逐步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

  大病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在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等8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2013年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等14类大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22类。其中终末期肾病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80%,进一步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意见》同时对新生儿参合做出明确规定:从2013年4月起,凡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在新农合保障年度内,自动纳入新农合制度的新生儿、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或父亲一方合并计算,直至当地一人最高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