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南网-海峡导报5月5日讯(驻福州记者 杨文/文张向阳/图)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省卫生厅近日下发通知,为方便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报销,自9月1日起,我省无偿献血报销方式由各地献血办负责报销,改为出院时由医疗机构负责报销,再由医疗机构与采供血机构进行结算。具体办法由医疗机构与所在地采供血机构协商制定。
省卫生厅并通知中要求,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做好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出院直接报销工作,而医疗机构也要承担好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出院直接报销的工作,采供血机构应负责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报销的审核确认工作,及时拨付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报销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