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绿色流通先进单位(商场、超市)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根据通知,福建省拟在各设区市(含平潭)评选不超过3家绿色流通先进单位(商场、超市),并给予每家一次性10万元奖励。据介绍,这是福建省首次开展绿色商超评选。
据悉,凡是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线下实体经营范围包括商场、超市,守法经营且对当地商务内贸社零发展有明显贡献的门店,都可以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在4月30日前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参加绿色流通先进单位项目评选。
项目评选内容包括建设绿色供应链、实施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利用与环境保护、推进“厕所革命”有关工作共5大项31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