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郑锋 邱何娟
本报讯 昨日9时,福州市首个“生态审判庭”在连江县法院正式成立。审判庭将对当地的生态环保案件专案专审,生态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
连江县拥有福州第二水源地,是全国第二大水产大县、全国鲍鱼之乡、中国温泉之乡,生态环境优美。近年来,当地法院受理的生态环保案件逐年增加,并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据统计,2010年以来,连江县法院共受理各类生态刑事、民事案件56件,受理生态非诉行政案件120多件,诉前调解生态纠纷40多件。基于生态资源保护以及妥善审理此类案件的需要,连江县法院“生态审判庭”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