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江新闻网讯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3年第166号公告,正式批准连江鲍鱼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地范围为福建省连江县现辖行政区域及海域。该县继“定海湾丁香鱼”之后,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我县再添新丁。
据了解,我县是福建省也是我国南方最早开展鲍鱼人工养殖的县份之一,其中,黑鲍的杂交育苗技术为国内首创,填补了我国人工育苗的空白。县内海域拥有优越的环境条件,所产鲍鱼以味道鲜美、肉质甜嫩、营养丰富而名闻遐迩,深得日本、台湾、北京、上海、广东等国内外消费者的青睐,我县也因此获得“中国鲍鱼之乡”的美誉。
县质监局负责人表示,此次“连江鲍鱼”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进一步提升该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县海洋经济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讯员 方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