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新闻网讯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确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自2014年7月1日起,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据测算,该税收政策的变动将在今年后5个月内,为连江县146家税户(国税管征)减税1500万元,惠及混凝土及沙石、供电及小水电、石板材等行业。
(通讯员 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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