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连江国税不局限于税收政策宣传与辅导,更注重税收政策的执行与本地区相关行业实际情况的衔接,连江海带产业今年就因此受益。
连江县是全国水产大县,拥有良种海带苗种生产能力超过15万大片,养殖规模4万多亩,加工企业近30家,培育出了“官坞”、“浪涛”、“海民”等多个海带产品名优品牌,产品畅销全国,并远销日本、韩国以及欧美等国家和地区。“连江海带”成为“福建省十大渔业品牌”之一。
“得益于年初税收政策中针对海带单耗标准的及时调整,我们企业赶上4月份海带收购旺季,今年底公司盐渍海带加工成品量能达到2万吨。”19日,连江县天源水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县海带协会会长陈伯如说。
原来,2013年底出台的闽财税〔2013〕30号《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中,盐渍海带产品的单耗标准(即盐渍海带与鲜海带之比)为1∶1.11,然而该投入产出率连江县任何海带生产企业都无法达到。“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执行税收,连江所有的海带加工企业都得停产。”陈伯如说。
为让税收政策更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连江县国税局邀请省市国税专家成立专项调研组,深入海带加工企业了解实际生产工艺情况。
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原有的政策按照漳州地区的海带加工模式进行测算,而根据连江县近几年各海带加工企业生产工艺,盐渍海带产品和鲜海带的投入产出比应为1∶3.5左右。
新出台的闽财税[2014]12号文件《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别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通知》将盐渍海带单耗标准调整列入其中,为连江海带加工产业发展扫除障碍。
企业不必再为税收问题担忧,将资金全部投入海带原材料收购和产品加工,又赶上新一年的海带收购加工旺季,2014年连江县预计将完成海带加工10万吨以上。
针对国家近期频繁出台的针对小微企业税收惠民新政,连江县充分利用微信、短信及qq群等微平台,为小微企业贴身服务,目前全县3100户个体户中八成以上享受到增值税优惠政策,月减免税款80余万;2014年前三季度共有233家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累计减税78万余元。
记者 王元锴 通讯员 林冰 王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