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治违办昨日公布了今年第八批共18处限期拆除的违法建筑(详见下表),占地面积5499平方米,建筑面积6765平方米。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部门近日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连江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注:本批次第1-14宗为本年度新增违建,第15-18宗(颜色)为2014年开展“两违”工作后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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