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江新闻网讯 10月26日下午,连江县人民法院生态法庭对涉嫌采捕红珊瑚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卞某某和谢某某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悉,卞某某和谢某某均为连江县苔菉镇人,因涉嫌非法采捕红珊瑚于2014年12月被捕,边防部门还在卞某某位于连江县凤城镇某小区的家中搜查出红珊瑚25.905千克,并查明卞某某等人已售出红珊瑚75.386千克。最终,连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卞某某非法捕猎、杀害、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谢某某犯有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来自连江县苔菉镇、黄岐镇等沿海重点乡镇渔业干部、村居干部及渔民代表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通讯员 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