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月23日---24日为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时间(简称高职招考),连江县设连江一中一个考点(高中生类、中职生类考点)。为确保我县“高职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特通告如下:
一、加强运送考生的车辆管理。加强对运送考生车辆的安全检查,禁止机动车辆超载考生,超速行驶,禁止用无牌车、报废车运载考生;
二、1月22日下午14:30至16:30,23日、2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40一中考点周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以上时间除运送考生专车以及考务工作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辆在此路段通行,公交车临时绕行;
三、加强考点周边地区噪音管理。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24日18:00时止,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从事高噪音的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室内装修、“三厅两室两吧”娱乐、商业喇叭广播等活动,禁止夜间燃放烟花爆竹,影响考生迎考;考试期间,连江一中考点周围500米之内,一天24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述高噪音活动;考点周边的居民播放音乐、收看电视等活动不得影响考生考试;考试期间所有交通车辆进入考点附近,禁止鸣喇叭;
四、连江一中考点门口不得摆摊设点、不得停放机动车辆、三轮车等;
五、接待考生食宿的酒店、宾馆、饮食店、食杂店等要全面搞好卫生防疫工作,不得出售伪劣变质的食物,保证考生饮食卫生安全;
六、考试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禁止任何新闻媒体进入考点采访报道。任何人进出考点均应出示省市县高招部门发放的有关证件;
七、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连江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