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辞旧迎新的日子里
不少市民外出走亲访友、聚会聚餐
为保障元旦期间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连江交警严查
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2日
连江交警查处酒醉驾共18起
其中醉驾1起
酒驾17起
新年第一“醉”?
必须严查!曝光警示!
案例一
2021年12月31日21时15分,林某饮酒后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八一六东路时,被正在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林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二
2021年1月1日20时13分,魏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104线2284公里时,被正在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魏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三
2022年1月1日21时04分,刘某金饮酒后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连江县透堡镇北街村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测试值为4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2022年1月2日20时03分,吴某慧饮酒后驾驶车牌闽A1255Z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连江县苔菉镇苔菉村后港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测试值为2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五
2022年1月1日19时42分,周某饮酒后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连江县敖江镇青塘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测试值为4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六
2022年1月2日20时09分,陈某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104线2292公里时,被正在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七
2021年12月31日23时37分许,明某爱(男,39岁)醉酒后驾驶一辆闽AR2800号小车在连江县潘渡镇贵安新天地名尊汇KTV停场内挪车时与该停车场内停放的闽A877MV号小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的事故,被出警民警现场查获,经福建南方司法中心鉴定,明某爱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9.95mg/100mL,明某爱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八
2022年1月2日18时22分,朱某景饮酒后驾驶闽A9773M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潘渡镇贵安新天地商业路被查获,经吹气测试,朱学景酒精值为28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