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11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8%。
其中,城市下降0.6%,农村下降1.2%;消费品价格下降1.4%,服务价格上涨0.4%。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四升四降”,即教育文化和娱乐类、衣着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分别上涨2.5%、1.5%、0.5%、0.2%;交通和通信类、食品烟酒类分别下降4.1%、2.0%,居住类和医疗保健类均下降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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