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江新闻网讯 “数量有限,售完为止”这是我们经常看到的商家促销活动的宣传广告用语,但如果限量促销活动没有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就是不合规定的。12月18日,连江县某汉堡快餐店因违法促销广告被工商部门查处。
该局执法人员在某汉堡快餐店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开展“百开百中,即推即赢”的中杯可乐促销活动,分别在柜台上和店墙外张贴了彩色宣传海报,内容上标注着“数量有限,售完为止”的显眼字样,但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相关促销广告海报上未看到明示促销中杯可乐的具体数量。该店负责人黄某称此次活动确实没有具体的数量规定,她只是仿效其他商家开展促销活动的广告宣传用语,吸引消费者尽快参加此项促销活活动。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2006年10月份开始施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对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作出了相关规定,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零售商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当事人黄某在开展中杯可乐限量促销活动中,未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违反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违规开展促销活动的行为。
该局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违规促销行为作出处罚:责令改正违规行为,罚款1000元。
(李太容、汪永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