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江新闻网讯 因为通信运营商将基站拆迁,网络信号无法覆盖到消费者使用的区域,要求运营商取消套餐竟要求收取违约金。4月9日,在连江县工商局调解下,运营商同意免费解除服务协议,并免除3月份月租费。
姚先生是在连江工作的平潭人,前一段时间在某通信运营商连江营业厅办理了一年的MiFi无线宽带套餐,月租费20元,工作人员称在有TD网络信号覆盖的地方均可以使用。在连江,姚先生上网均比较正常。可姚先生在自己平潭家中使用该MiFi无线宽带却不能正常使用。后一打听,才得知运营商平潭基站被拆迁,导致姚先生无法接收到网络信号。与运营商联系,客服工作人员称若要取消该服务套餐,需支付300元违约金。
“因运营商拆迁平潭基站的原因,导致自己不能正常上网,自己要求取消套餐这是正常要求,运营商要求收取300元的违约金的要求不合理。”
工商人员认为,因运营商方面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上网,消费者提出取消服务套餐的要求合情合理,运营商应该予以支持。
经工商人员协调,该运营商同意姚先生将MiFi无线设备先归还至运营商平潭营业厅,待平潭营业厅将设备寄回连江营业厅后,帮助姚先生取消该套餐,并免除3月份的月租费。
(通讯员 李太容、孙大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