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江新闻网讯 连江的洪先生原先购买的一张手机卡因欠费被某运营商强制销户,没想到要求恢复号码时,运营商竟要其预存1800元作为保证金才能给予补卡。10月23日,在连江县工商局的调解下,运营商最终同意免收1800元保证金,并为洪先生办理了补卡手续。
洪先生原先连江某通信运营商处购买了一张尾号为AABB排列的手机“优号”,后因欠费30元,也有好长时间未使用。最近,洪先生到运营商处办理号码恢复手续,没想到,运营商方面表示 ,要想恢复号码,先要交1800元的保证金,且每月必须保底消费180元。洪先生对运营商的要求无法接受,故向连江县工商局求助。
调解中,运营商称,洪先生因连续欠费3个月,按公司规定被系统做销户处理,经6个月沉默期后该号码将再次出售。由于洪先生的号码属于“优号”,按公司规定,得预交1800元保证金,每月保底消费180元后才能办理“优号”恢复。
工商人员认为,运营商之前已向洪先生收取了“优号”费用,现消费者要求恢复“优号”号码再次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就显失公平。作为消费者,连续欠费3个月也有一定过失。经调解,运营商最后同意,可以将洪先生的手机号码恢复。限于该连江运营商的权限,公司只能免除洪先生1800元保证金,但每月保底消费金额仍需收取,按减半标准执行,即每月保底消费金额按90元收取,洪先生表示同意。
(通讯员 李太容、胡恒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