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江新闻网讯 截止目前,县残联为凤城等8个(乡)镇422名符合条件的一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共计6.27万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与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残联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展一级重度贫困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通过残疾人填写申请表,村居、(乡)镇残联把关核实,县残联、县财政局审批等一系列工作,县残联已为凤城等8个(乡)镇422名符合条件的一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共计6.27万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采取动态管理,每月申报审核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补助款由县残联按季发放。该补贴款发放对象为身体存在严重障碍、生活不能自理、长期依赖家庭成员照料的一级残疾人,用以减轻其生活和护理困难,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通讯员 吴舒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