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丹阳镇人民政府于12月9日召集我镇各镇直单位负责人、镇村两级干部集中学习并传达新《安全生产法》。
我镇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中修改及新增的各项安全生产条款,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规定我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并大幅度地提高了处罚力度,措施手段更加强硬。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知法才能守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把学好用好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重要任务,用实际行动将新《安全生产法》变“纸面上的法律”为“行动中的准则”,在我镇民众头脑中牢固树立“违犯《刑法》是违法,违犯《安全生产法》也是违法”的思想,真正把依法治国的法治思想变成依法办事的具体行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安全生产水平,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的生产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