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近期福州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但有些人却不愿意配合防疫工作
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
连江人请注意!
10月30日,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防疫工作人员詹某在凤城镇太一新天地小区南门检查小区业主核酸检测报告等防疫工作。下午3时许,郑某某(男,54岁,小区业主)未按照规定佩戴口罩,詹某上前劝导其戴上口罩,郑某某不听劝导,拒绝佩戴口罩,并辱骂詹某。 郑某某的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郑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请大家主动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法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决定、命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拒不执行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绝不姑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