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首例
坐实“敲诈勒索罪”
6名“代理退保”黑产不法人员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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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
连江县检察院
向被害单位集中返还13余万元案款
为有效打击不法“代理退保”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5月25日上午,连江县检察院对不法“代理退保”案件被害保险公司举行涉案财物集中返还仪式暨检察建议书宣告送达会。
仪式现场,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冰向各被害单位代表返还了涉案财物共137223.29元。
随后,县检察院向相关保险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保险公司落实投保人信息管理制度,加大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力度,畅通合法投诉渠道,更关注保险行业的社会属性等,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
被害单位代表纷纷向有关部门表示感谢,并表示企业将严格落实《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协助消费者建成科学的保险消费观,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夯实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基础。
近年来 “代理退保”这一乱象屡禁不止 始终游走在隐秘的角落与“灰色地带” 就在行业监管与市场主体头痛不已之际 这一黑产终于受到了法律的裁决 一起来看案件详情 2021年3月初,被告人林某甲、林某某通过在福州成立福州市鑫凯睿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退保公司),雇请被告人林某乙、林某丙、汤某某、韩某某为员工,从事保险代为退保业务,借助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等信息,诱导保险投保人委托该公司进行代理退保。 经查,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间,受被告人林某甲、林某某指挥,被告人林某丙、汤某某、韩某某谎称有专业的退保团队、有法务专员、可以全额退保等方式怂恿、诱导8名保险投保人委托该公司进行代理退保。同时,以杜撰、虚增保险公司违规行为的方式,编写投诉信向监管部门恶意投诉保险公司,导致保险公司保险销售员、管理人员受到处分,公司被迫损失137223.29元。
据了解,本案是全国首例以“敲诈勒索罪”判决的“代理退保”黑产案件,为全国打击“代理退保”乱象增强了信心,提供了经验样版,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目前涉案人员已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到有期徒刑3年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被处2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金。
陈冰表示,县检察院将加强与公安、法院、经营主体等社会各界的合作,主动出击,持续在依法严惩、追赃挽损、诉源治理上下功夫,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小编提醒广大群众 不要轻信网络上所谓的 代理投诉、代理退保服务 要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 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