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逐渐受到烟民的青睐但有一些犯罪分子却贩卖起另类 “上头电子烟” 这类产品披着时尚外衣实际却是含有合成大麻素的新型毒品近日,连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 容留他人吸毒罪 连江一男子因收留他人吸食“上头电子烟”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14日,被告人邱某在其租住处容留吴某某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次日凌晨,被告人邱某又先后容留吴某某、赵某某和程某某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电子烟。当晚及次日晚上,被告人邱某再次容留吴某某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电子烟。上述含合成大麻素电子烟均系邱某向张某某购买,并免费提供给吴某某、赵某某、程某某三人吸食。经鉴定,扣押的被告人邱某电子烟中检出合成大麻素,被告人邱某及吸毒人员吴某某、赵某某、程某某的头发中均检出合成大麻素。
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多次提供住所容留他人吸毒,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邱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邱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后,被告人邱某不服判决,上诉至福州中院,福州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现实中,电子烟由于便于运输及吸食,且隐蔽性强,已成为合成大麻素最为主要的载体,吸毒贩毒群体将其称为“上头电子烟”。吸食后产生所谓的“上头”感觉,其实就是毒品进入人体后的短暂“快感”,长期吸食会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过量吸食还会休克、窒息甚至猝死。
在此提醒大家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群体香烟、电子烟有害健康“上头电子烟”更是毒品
千万提高警惕莫入毒品陷阱拥抱健康未来向电子烟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