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了!
事关电动自行车!
福建又一张罚单开出!
14日,厦门市湖里区江头街道办事处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反《福建省消防条例》的违法行为,开出了首张街道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消防执法罚单。
图源:厦门消防公众号
日前,江头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湖里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消防联合执法的过程中,在湖里区后埔社一出租房发现,住户徐某在房屋一层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指出后,他拒不改正,存在在禁止停放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福建省消防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街道执法人员立即收集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对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立案措施,开出了新修订《福建省消防条例》实施后,厦门市首张街道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消防执法罚单,给予该违法行为人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