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月1日,《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正式实施。
为提升交通运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托省普通公路智能化管理科技治超平台对全县兰田、飞石、合峰、山坑四个监测点位超限超载行为进行严管严控,通过实施“线上+线下”联动执法,多平台信息采集、综合研判等方式,严厉打击货车遮挡号牌、违反号牌安装规定、加装射灯、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恶意逃避超限超载技术监控行为。
案件详情
1月9日12时许,在104国道丹阳朱山村路段,执法人员查获恶意套牌超限车辆甘A452V9(甘A652V9假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丹阳派出所对驾驶员杨某处以拘留7天、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杨某超限运输的行为也将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相关条例予以立案处罚。
案件详情
1月11日10时许,在104国道2287公里处,执法人员查获恶意套牌车辆闽J37501(闽JC7501假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交警对驾驶员瞿某华因实施“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驾驶货车超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拘留14日,驾驶证记22分,罚款3700元,收缴字母C磁贴、暂扣机动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