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啦!注意啦!
福州发布最新公示拟新增47家医保定点单位
其中连江县闽康药房入选位置就在福建省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宏达路71-4号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关于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榕医保文〔2021〕12号)要求,经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材料初审、现场评估、专家评估、协商谈判等程序后,我中心拟增设福清市龙山街道融东社区卫生服务站等47家医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
具体名单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