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注意!
2022年度连江县普惠性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开始确认了
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一、政策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返还条件
1.2022年度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
2.2022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返还对象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违反环保政策、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的,不能享受稳岗返还;
4.劳务派遣单位暂不纳入稳岗返还免申即享范围,需待国家和省出台相关细则。
三、返还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四、确认方式
初筛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县属参保单位(详见附件1)须对是否享受稳岗返还资金进行确认,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
(一)线上确认
初筛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可访问http://220.160.52.229:12333/fzjyggfw/#/portal-module/login或通过“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申请专区”→“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资金确认”,使用福建12333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单位经办账号登录进行确认工作。
若单位无12333账号,也可选择线下确认。
(二)线下确认
填写《同意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资金确认书》(附件2),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填报完整的确认表加盖公章后提交至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
提交方式:
1.直接送达:连江县丹凤东路59号人社局3楼 电话:0591-26182076;
2.邮寄送达:连江县丹凤东路59号人社局3楼;接收人:小林;电话:0591-26182076;
3.邮箱送达: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a26182076@163.com。
五、注意事项
1.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2.稳岗返还确认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逾期视作自愿放弃稳岗返还资金。
3.银行户名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如有更名,请前往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变更失业保险单位信息后再进行稳岗返还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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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