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按规定进行捕捞
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报告
……
安全无小事,隐患即事故
近期,连江持续加大
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
自4月以来
共立案查处渔业案件4起
现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1
案例一
闽连渔60***、闽连渔60***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规定进行捕捞、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训练的其他船员以及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报告案
2023年4月3日,中国渔政35129在244渔区巡航时,在黑岩岛附近海域发现闽连渔60***和闽连渔60***两艘渔船抛锚在洋面上。经登临检查,发现这两艘渔船均存在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规定进行捕捞、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训练的其他船员以及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报告等违法行为,县海渔局对上述船舶作出拟处罚7-9万元的行政处罚。
2
案例二
闽平渔63***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规定进行捕捞、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训练的其他船员以及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报告案
2023年4月3日下午,连江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苔菉中队执法人员开展渔港巡查时,登临检查闽平渔63***船,发现该艘渔船存在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场所规定进行捕捞、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训练的其他船员以及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报告等违法行为,县海渔局对该船舶作出拟处罚5-7万元的行政处罚。
3
案例三
闽连渔63***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报告案
近期,执法人员通过“渔港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巡查时,发现闽连渔63***船3月份无进出港报告记录,经查询“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比对该船的航行轨迹,闽连渔63***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报告,县海渔局对该船作出拟处罚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我县深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双抓双促”专项行动,自4月2日以来,全县共出动执法力量99人次,检查港口40处,登临渔船29艘,共排查隐患16处,立案查处渔业案件4起。
自觉遵守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是每位渔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此呼吁各位渔民朋友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增强水上作业安全意识
共同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