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小恩惠蒙骗老年群体投资办理会员
吸收资金12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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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在一众受骗人群中
老年群体成为主要目标
案件详情
2019年7月,刘某等人承租某养老生活馆,通过街边派发宣传单,免费送大米、鸡蛋和免费旅游等方式吸引以老年人为主的群体进店,再通过日常的慰问关心让老年人放下警惕,引诱老年人在馆内或者外出旅游时进行集中上课。刘某等人在课上谎称其公司实力雄厚,对外有大额投资可得丰厚回报,并以返本付息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办理会员。同时,刘某等人还以先交钱先竞得的“抢福利”模式、老会员介绍新会员入会可获得奖励、宣称名额有限等方式蒙骗更多老年人急于投资入会。经审计,刘某等人以上述方式吸收资金120万余元,未退回资金11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刘某等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