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集范围
1.迁台族群、团体和个人在两岸往来活动中形成的文书、信件、照片、票据、证书、账册、契约、协议、社团组织章程、报表、名册、宣传单、物品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2.迁台群体及其眷属或相关亲历者的回忆录、口述资料、私人文书等;
3.记载迁台信息的相关报刊、图书、实物等;
4.以迁台历史或人物群体为主题创作的文学、艺术、影像等文艺作品;
5.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介绍与“迁台记忆”相关活动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6.其他与“迁台记忆”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文献资料。
征集形式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所捐赠的档案文献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县档案馆。县档案馆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收藏证书;
2.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文献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文献的利用提出意见;
3.县档案馆可根据捐赠者需要,在条件允许范围内对捐赠的档案文献进行复制,并制作光盘予以赠送;
4.对于不宜捐赠的档案文献,可由县档案馆扫描复制后归还原件,也可将原件免费寄存于县档案馆,所有权不变。
征集时间:长期有效。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连江县档案馆
联 系 人:林铭丹、曾贺
联系电话:0591-26223948、26133714
电子邮箱:ljda26223948@163.com
联系地址:连江县凤城镇816北路81号县委机关大院连江县档案馆
邮政编码:350500
未尽事宜,欢迎来电来函询问。